一、大中专院校招生落户
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学校招录的学生可以落户。落户材料包括学校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和学生户籍迁移名册。落户地址为学校或院所集体户。
二、工作调动、录用人员落户
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调入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可以落户。落户材料包括组织(人社)等部门的批准证明。落户地址为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租赁房屋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
三、投靠直系亲属落户
年满18周岁且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其配偶、子女、父母投靠落户。落户材料包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地址为申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
四、随军家属落户
本市现役军官和三级军士长以上军士,可以申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随军落户。落户材料包括身份证或军(士)官证、亲属关系证明、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任职命令和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落户地址为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或单位集体户。
五、复员、转业军人落户
符合条件的复员、转业军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迁入本市落户。落户材料包括户籍注销证明、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介绍信。落户地址为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安置单位集体户或租赁房屋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
六、投资纳税落户
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2年以上,最近连续2年累计缴纳税款3万元以上,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投资人可以落户。落户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原件、缴税凭证、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落户地址为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长期租赁房屋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
七、人才引进落户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优秀人才、实用储备人才、专利或专有技术人才、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技能大奖获得者等可以迁入本市落户。落户材料包括相关证书、劳动合同、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落户地址为本人合法固定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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