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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雁塔区推出18.977亩住宅商服用地,网上挂牌出让

来源:吉屋   2024-09-18 1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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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近日推出2宗共18.977亩的住宅、商服用地,通过网上挂牌方式进行出让。其中,13.381亩为住宅用地,5.596亩为商服用地。这两宗地均位于雁塔区电子城街道辖区内,项目规划配建幼儿园、小学、中学、医院等配套设施,配套设施齐全。

竞得人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将公建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雁塔区政府相关部门,并接受雁塔区住建部门的监管。此外,宗地还需要按照《西安市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建设,同样由雁塔区住建部门进行监管。

参与竞买的企业需要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并且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有违约行为或闲置土地。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竞买。竞得人需要按照西安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申报备案住宅销售价格,并按照住建部门的要求执行建设品质等相关要求。

竞买人需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报名,并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还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规提供借款、转贷、担保等融资便利,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的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的借贷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个人或企业的借款,不得使用非房地产企业的融资等。

本次网上挂牌的期限为2024年9月30日至10月17日,竞买人需要在挂牌结束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竞买申请和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

竞得候选人和竞得人需要提供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有效证明,并且购地资金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否则将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还可以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受让人一年内不得参加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以上是本次西安市雁塔区住宅商服用地网上挂牌出让的相关信息,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请参考相关文件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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