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土地储备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行为,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对现行的《西安市土地储备条例》进行了修订。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2021年5月19日—2021年6月 17日(30个自然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联系人:牛涛,联系电话:029-84266702。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将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邮寄(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178号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邮编:710068 )、传真(传真电话:029-84266101)或电子邮箱(QQ:25292096@qq.com)等形式反馈至市资规局。
特此公告。
附件:《西安市土地储备条例》(征求意见稿)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19 日
- 土地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