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政府发布了一系列新政策,旨在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新政,全市商品住房只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上市交易,取消了价格指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实际合理确定价格。此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也进行了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公积金贷款方面,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5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多子女家庭在此基础上提高至1.2倍。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了提高商品房建设质量,新政优化了阳台计容比例、以户配比车位等规则,增加了住房得房率,力求建设群众满意的好房子。此外,还将积极开展以旧换新、百城千企促销等活动,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商品房去库存。同时,优化预售资金拨付程序,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效率。
新政的发布将进一步促进西安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为市民提供更多优质的住房选择。市民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状况,更加灵活地选择购房方式和贷款方式,提高购房的便利性和可负担性。同时,新政还将加快去库存进程,推动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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