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
根据《细则》,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85%,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而对于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购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信贷政策基础上提高至1.2倍。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月偿还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细则》明确规定,公积金贷款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借款人能够合理安排还款,避免负担过重。
提前还款规定
根据《细则》,借款人可以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半年以后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贷款。提前全部偿还贷款时,需在归还当期贷款本息的同时结清全部剩余贷款本金。而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时,借款人可选择“月应还款额不变缩短期限”或“期限不变减少月应还款额”两种方式。
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
《细则》明确规定,每个单位宜只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每个职工也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应在职工新录用或调入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同时,对于已设立个人账户的职工,单位应办理个人账户转移、启封等手续。
新发布的《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为购房人员提供了更明确的贷款额度、期限和还款方式等规定。特别是月偿还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的规定,将有效保障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同时,提前还款规定也为借款人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和便利性。购房人员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根据细则的规定进行公积金贷款申请,享受更加优惠的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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