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国家新型城镇化的收官之年。
5月22日,陕西省发改委印发《2020年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结合目前全省城镇化发展现状,以及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发展的特殊背景,提出了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
任务共包括五个部分,推进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提高城镇发展建设水平,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强组织实施和评估督导。每一个任务都明确到了责任单位。
从任务内容来看,关中城市群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重的重点城市有这些:
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关中平原城市群核心城市;宝鸡,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
此外,还有杨凌示范区、榆林 铜川。
还有这些事项需要重点关注:
提出加快西安—咸阳一体化进程,
完善重大疫情预警、救治和应急处置机制和体系,
全省(除西安市外)全面取消城镇*限制,
稳妥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完善优化西安*政策,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
积极创建国家区域(西北)医疗中心,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逐步优化全省医疗资源布局。
以下为任务中的亮点内容:
推进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
1、建设西安国家中心城市。
抓好《关于建设西安国家中心城市的意见》的落实,加快编制《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推动《西安都市圈发展规划》印发实施,多轴线、多组团、多中心、多层次推进城市建设,加快打造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对外交往中心、丝路科创中心、丝路文化高地、内陆开放高地、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充分发挥改革开放新高地优势作用和在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2、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西安咸阳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西安至延安高铁、西安至十堰高铁、引汉济渭、东庄水库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强与山西、甘肃对接合作,共同推动韩城—侯马铁路、黄河古贤水库等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相关规划。
3、推进产业互动和协同创新。
强化举措加快西安—咸阳一体化进程,推动西安、咸阳规划协同、产业协作、要素流动、设施共享,提升对全省、对西北发展的带动能力。
推动西安临空经济示范区与咸阳临空经济带协同发展,共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高效协同的临空经济示范带。
完善富阎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打造富平—阎良一体化发展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支持韩城与河津深化产业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发展。
以西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为牵引,深入实施“1155”工程,推进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等4个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和500个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
深化与华为等公司的合作,推进数字陕西建设领域重大项目落地。
4、推动生态共治和服务共享。
加强汾渭平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完成关中地区剩余70余万户散煤治理任务。深化渭河综合治理,加快渭河生态区建设,确保干流水质稳定在Ⅳ类。加强渭河平原重点城市周边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完成治理面积431公顷。
积极创建国家区域(西北)医疗中心,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逐步优化全省医疗资源布局,提升关中、陕南、陕北片区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与山西的互动合作,共同谋划建设黄河文化旅游带。
提高城镇发展建设水平
1、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支持宝鸡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
落实支持杨凌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意见举措,加快建设“三区三高地”。
支持榆林积极融入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格局,争取纳入黄河几字湾都市圈规划。
支持铜川西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城市建设,推动沿黄河、沿汉江生态城镇带建设。
扎实推动以县城为主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分类推进县城扩容提质,支持符合条件的市政设施和县域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申请新增中央投资,提升综合承载能力。
支持全省20个县域经济和城镇建设试点县提升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强化政策引导,打造特色优势产业,壮大县域经济。
2、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5G、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建投资。将5G纳入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年底前实现全省所有地级市覆盖5G网络,基站累计达到1万个。
推进城市更新,今年全省重点推进2877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社区宜居水平。改造一批老旧街区,引导商业步行街打造市民消费升级载体,引导历史文化街区打造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交融的城市人文地标。
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力争年底全省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地下综合管廊达到100公里。
加快建立地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程分类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年底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加快城市现代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积极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加强城市和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快消除易涝点、积水点。
3、规范特色小城镇和特色小镇发展。
持续推进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开展100个乡村示范镇建设前期工作。
扎实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全省级特色小镇发展,强化正面引导,加强底线约束,严格节约集约用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防地方债务风险、严控“房地产化”倾向,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镇申报新增中央投资项目。
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等。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推进非户籍人口在城市*。
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的*制度。全省(除西安市外)全面取消城镇*限制,凡在常住地工作即可办理*,积极探索城市群内*通迁。
推动西安市优化和完善*政策,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
妥善做好进城搬迁群众*工作,推动其尽快融入城镇、有序实现市民化。
积极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探索实施农村籍大学生“来去自由”的*政策,探索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办法,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比上年度有所提升。
2、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常住人口。
逐步提升居住证发放量和含金量,持续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推动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享有普惠性学前教育和公办义务教育。
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以解决农民工等新市民住房问题为主要出发点,探索构建以公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3、完善“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
完善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较多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补助机制。
改革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方式,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要求,稳妥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健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吸纳*数量相挂钩机制,鼓励盘活低效存量建设用地,引导建设用地资源向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城镇带倾斜。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1、积极开展城乡融合发展试验。
编制西咸结合片区城乡融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指导杨凌示范区、西安市高陵区、富平县、三原县等结合本地实际,聚焦科技成果投入转化、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面,因地制宜开展先行先试。
2、推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农民工返岗复工服务保障,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帮扶,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原籍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外出农民工及经商人员回乡创业。
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逐步回归本源,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鼓励探索“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新模式。
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积极开展农业保险创新试点。
3、发展富民乡村产业。
持续实施“3+X”特色产业两年攻坚行动计划,实现苹果、设施农业千亿元产值目标,打造茶叶、中药材等一批特色农业产业集群。
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等延伸乡村物流服务网络,加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
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加工等设施。
加强组织实施和评估督导
1、加强组织实施。
健全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和分工协作,共同推动年度重点任务落实。
强化地方主体责任,推动各市区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组织调度,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及时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
2、强化评估督导。
开展《陕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评估,总结规划实施情况,研究编制《陕西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
加强督促督导,及时协调解决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领域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
- 西安*限制
- 西安外城镇*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