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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来人员之“西安买房*政策”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13-09-17 13:06:32

西安,中国六大古都之一,连接了西北、中原、西南各地,其繁华吸引了众多外来人员的迁入。在全国各大城市陆续实施买房*政策以吸引并解决各市外来人员*的背景下,西安市人民政府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和《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现有条例,颁布了对买房*政策新的政策文件,即《关于同意解决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批复》(市政办发[200850号),进一步放宽了*条件。

西安买房*政策具体条件说明:

按照《关于同意解决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批复》(市政办发[200850号)文件规定:持外省市常住*,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与西安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西安市社会保险实际交费满5年以上,在西安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人员,可迁入西安市市区非农业*,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含农民工)。

西安买房*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人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16周岁以上)的身份证;

3、被申请人*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4、在西安市市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证件(核原件留复印件);

5、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核原件,留复印件);

6、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职工基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7、随迁配偶子女的应附结婚证及配偶无业证明(农业*不需要无业证明)。

以上所称“用人单位”是指在西安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用人自主权,依法参加西安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企、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您如符合以上条件,请备齐有关手续材料后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事宜。

西安买房*材料申请部门: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各文件规定,《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由市人控办负责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按照统一管理、归口核准办理的原则,由市人控办和受委托的省、市有关职能部门按分工核发。买房*申请人需向市公安局提交申请材料。

依据西安现买房*政策规定,单独购房非西安市人员目前并不能在西安实现*,还必须同时受到年龄、社保、就业的规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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