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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西安房管   发布时间:2017-04-26 18:03:32

机关各处室、局属执法监察队、房产交易管理核心,长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临潼、高陵、阎良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周至、蓝田、户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3月21日—4月21日,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无证售房、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所抬头的情况,我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深入贯彻住建部整治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住建厅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持续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核心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全面整治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的基础上,核心查处,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非法销售商品房,或以认购(包括认定、预订、登记、选号、排号、发卡等)、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销售商品房的;

(二)未经备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或代理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的;

(三)通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方式恶意炒作,误导市场预期,扰乱市场秩序的;

(四)以内部认购、排号、排队等方式营造紧张气氛,制造虚假销售场面,趁机哄抬房价的;

(五)其他违反房地产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7年4月25日开始,2017年7月25日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要采取暂停网签销售、限期整改、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公开曝光等措施,从严从快予以查处。

(二)每月末,各单位要将查处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报市局产权市场处,市局将通过门户网站(西安市房产资讯网)向社会予以公布。

(三)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属其他部门职能的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移交,由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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